【圆明网】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月30日报导- 吉林省消息证实,长春市法轮功女学员徐淑香于2004年1月18日被长春不法警察酷刑折磨致死。
消息来源说, 2003年11月13日,48岁的徐淑香在家中被长春市610和长春市公安局及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。警察把徐淑香关到一个秘密地方,施以各种酷刑,包括被绑坐老虎凳48个小时,脚腕被勒得全都溃烂,直至徐淑香被折磨至生命垂危,任何一个关押所都不肯收她的情况下,警察才不得不在去年11月30日把她送回家。
消息人士说,徐淑香回家时已神志不清,不久于2004年1月18日(阴历12月27日)去世。
以下是迫害徐淑香的单位及电话:
南街派出所:431-874-3467
长春市610办公室
长春市公安局
南关公安局
办公室: 431-295-6508
政治处: 431-295-7708
纪检组: 431-295-5068
户籍科: 431-295-6656
政保科: 431-295-5482
行政科: 431-295-6050
内保科: 431-295-8254
法制科: 431-295-4179
经侦队: 431-295-5794
预审科: 431-295-6634
刑警队: 431-295-6881
治安队: 431-295-6837
市场科: 431-295-4633
明慧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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